都市計劃區內的農建地和農地有什麼不同?農建地自地自建蓋房子有什麼限制?

「農建地」的定義

農建地的名詞,是因都市計畫施行前為農地,但已有房屋存在,因此在都市計劃實施後,將該筆土地的地目改為「建」,讓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合法使用、改建、新建或增建。 狸樂聚日誌|自地自建推薦,台中自地自建,台北自地自建,桃園自地自建,新竹自地自建,台南自地自建,高雄自地自建

以下為興建的房屋規範:

    • 高度不能超過14公尺,且以四層為限。
    • 建蔽率不能超過60%
    • 容積率不能超過180%
若就地改建、增建或拆除後新建,也須符合以上建築規定。詳細規範,可參考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30條。

都市計畫內的分區限制

下列都市計畫分區均可興建農舍:

      • 特定農業區
      • 一般農業區
      • 鄉村區
      • 風景區
      • 山坡地保育區
      • 特定專用區
      • 國家公園區的農牧用地養殖用地
      • 森林區的農牧用地
其建築限制則受《農業發展條例》的規定,買農建地無法蓋屋的問題時有所聞,有時是因這筆土地在都市計畫發布後才將「田」、「旱」地目申請變更為「建」地目,因此無法蓋;或申請變更的證明文件上是蓋廠房而非住宅,因此無法申請建築執照。 建議購買都市計畫內農建地時,需確認地目變更時間點,以及當初建築物申請時是否為住宅。

農建地 VS 農地之比較

項目農建地農地
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內的農業區都市計畫或非都市計畫的農業區
建蔽率/容積率60%/180%10%/150坪以內(總樓板面積)
興建最小基地限制0.25公頃(約756坪)
興建限制建築物簷高不得超過14公尺,並以四層為限。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樓,並不得超過10.5公尺,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330平方公尺。
申請興建的 法令限制一筆土地僅可申請一間農舍1 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,且無自用農舍。 2 申請人的戶籍和土地需在同一縣市,且登記需滿兩年才可始建。 3 一筆土地僅可申請一間農舍。


資料來源:《圖解自地自建×買地蓋屋完全通》漂亮家居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