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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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自地自建-土地篇

有哪些計畫方案?申請自建及簽約流程為何?

哪些土地可以自地自建?

並不是任意的土地都能夠自地自建。在臺灣的土地有三大類:都市土地、非都市土地、國家公園土地。其中,國家公園土地不得買賣,因此範圍就剩下前兩類。
這兩種土地依其分區不同,每塊土地有它被容許使用的項目跟強度,不是都夠自地自建。都市土地的規範要查詢都市計畫法及細部計畫,可上網到內政部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,輸入地址便可知道詳情。
而非都市土地則要依照區域計畫法,可向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「土地登記謄本」查看或上網查看,一般來說為「╳種建築用地」的較有可能興建住宅。
若仍無法自行判斷,直接向建築師諮詢較為妥當。

土地範圍確認?何謂鑑界?

要確認所持有土地的範圍,就是要進行土地鑑界。通常是因人為或天災導致界樁移動、遺失導致界線不明,才會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來重新確定位置。
而申請建照時,須先確定土地是否能指定建築線,倘若沒有則無法申請建築。申請建築線時,同時請測量公司做土地鑑界,先做土地鑑界再開工,讓周遭鄰居對土地的界線有共識,以免房子蓋好後產生越界紛爭。

什麼是地籍圖?地籍謄本?

所謂地籍圖,是指各縣市為各區繪製的圖,由縣市分出區,區內分段,段內分宗,以最小單位宗來編地號,整理出地籍資料。而地籍圖上會記載每宗土地的形狀、範圍,地號,可利用內政部的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查詢。
而地籍謄本,則是以地籍圖為基礎,針對自己擁有的該宗土地,向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、地政工作站申請出的資料。除了地籍圖所有的資料,還會標明權利範圍,以及土地座落的位置資訊。
此外,地籍謄本分為三類,第一類謄本有登記人的所有資料,只能由本人或依其他法令為由才能申請。第二類隱匿了個資法規定的內容,一般民眾能夠作申請。第三類則是和登記人於法律有利害關係者能申請,上頭會有完整的姓名地址。

自己蓋房子跟直接買房最大的差異?

自己蓋房子與買成屋的最大差異,以實際層面來看就是能將資金全數用在夢想上。
一般建商的成屋,成本除了土地、營造以外,營銷廣告成本就得佔據5~6%,再加上建商的利潤20~30%,就可算出能多出多少預算能運用。
儘管不似建商能依靠大量採購壓低原物料價格,且需要花更多的心力去構思、溝通,但全程參與、見證自己腦海中的理想化為現實的成就感,是購買成屋無法到達的境界。完工交屋後心靈的滿足,才是許多人願意選擇自地自建的原因。